刘志宏,女,汉族,生于1965年1月,陕西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宁夏医科大学教务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现任宁夏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自治区“塞上名师”“教学名师”,自治区督学,享受自治区政府特贴。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副秘书长、宁夏医学会职业病毒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毒理学会致癌专业委员会常委委员、全国毒理学会免疫毒理委员会委员,国家职业卫生评审专家。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基金、自治区科技支撑等项目1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50余篇。曾先后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自治区教学成果特、一等和二等奖,自治区社会科学二等奖,宁夏医学科技奖等奖励。副主编、参编教材5部,先后荣获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第十二届宁夏青年科技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