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 ★ ”为核心指标;标注“ ▲ ”为观测指标, 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 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43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5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6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r否 |
|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r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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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研究生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 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30 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3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5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r否 |
|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r否 |
|
(三)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8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 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8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8 |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8 |
|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8 |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8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6 |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7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7 |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8 |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8 |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8 |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8 |
|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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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临床医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基础医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公共卫生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中医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护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口腔医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章程
(一)《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章程》
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 具体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党委的领导、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 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 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本会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
凡具有宁夏医科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留学生除外),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本会的利益,不妨碍他人行使权力;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的各种 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 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宁夏医科大学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每年举 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提议, 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报请学校党委 和自治区学联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应有三分
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校学生会主席团;
(五)修订本会章程;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第十二条 宁夏医科大学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委员会由当选的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应当改变。
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二次全体会议。
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四)选举学校学生会执行主席;
(五)筹备下一届学代会的召开,审议和批准学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三条 主席团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学校学生会执行执行主席召集。主席团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委员会会议;
(三)审议和批准学校学生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批准任免学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
(五)领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学生会是由办公室、权益部、体育部、文艺部、科技实践部和大学生骨干服务队六个部门组成。
学校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大会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三)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大会委托,对外代表本会。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 各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 各学院党组织的领导,接受所在学院团组织和学校学生会的 具体指导和帮助。学代会代表由各学院会员选举产生,对其 负责,并报告工作。各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 工作程序原则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宁夏医科大学学生 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宁医党发〔2020〕40号)和本章程, 由各学院学生会制定。
第十六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 由班级大会直 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受所在学院学 生会领导。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学院学生会制定。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主席团由同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 由学校团委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人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 由学院党组织确定。校级学生会成员中来自院级学生会组织的成员一般不少于 50%。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二)遵规守纪,品行端正,自入学以来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十九条 校级学生会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院级学生会组建以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组织、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二十条 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组织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各级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同级团委报告。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同级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是:
(一)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所划拨的专项经费;
(二)经学校允许所进行的有偿服务而获得的创收,以及社会资助、赞助等合理收入;
(三)由学生会负责争取社会或上级部门的活动资助。
第二十二条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
(二)《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是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接受宁夏医科大学党委领导,在校团委和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生会委员由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团结全校研究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建设优秀研究生校园文化。
(二)代表宁夏医科大学全体研究生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全体研究生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适应新时代发展变化要求,促进全体研究生全面发展,为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
(二)维护广大研究生切身权益,热情为研究生服务,加强学校各有关部门与研究生之间的联系,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引导全体研究生,投身实践,锻炼才干。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树立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校纪校规为准绳。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七条 凡取得宁夏医科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留学生除外),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承担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受到留校查看处分者,在留校查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本会及他人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研究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简称研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十一条 研代会每一年召开一次。研代会代表由各培养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培养单位代表名额根据各单位正式注册学籍的研究生总数按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 在特殊情况下,由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研究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的同意,报请学校党委和自治区学联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三条 在研代会召开期间,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研代会职权范围内提出议案的权利,所有议案应于研代会召开一周前向筹备领导小组提出,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的议案,由新一届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负责答复;
(二)有对上一届研代会所作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第十四条 研代会代表亦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研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研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上届研究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
(二)选举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利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研代会表决章程修正案需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以外的其他问题,需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执行由研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由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民主选举产生的委员组成。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研究生会委员会执行主席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执行研代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领导各部(室)工作;
(二)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团;
(四)审议和批准研究生会每学期工作总结,监督检查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有权对主席团成员提出质询;
(五)执行研究生会的重大决议,行使研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本会的最高执行机构,校团委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研究生会秘书长,对本会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成员须由研究生代表大会或研究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执行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对外代表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
(二)审议、制订研究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主持日常工作;
(三)任免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和定期考核。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会下设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根据需要设立办公室、学术科技部、新媒体部、生活实践部和文体部五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设部长(主任)1名,副部长(副主任)1名,干事若干名,各部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部长经公开选拔产生,在研究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六条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和分设机构,各院研究生会根据具体需要设立相应机构,贯彻执行本会决议,遵守本会章程。
第二十七条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接受所属学院组织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双重领导,在本会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各院研究生会的条例及机构设置、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干部名单等须报本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应积极配合本会的各项工作,并主动开展活动,当组织全校大型活动时,可请求本会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
第二十九条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的主要干部接受本会的监督和定期考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生效。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
第三十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医科大学学生章程》。
二、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一)宁夏医科大学校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人数 |
部门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1、在学代会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权益; 3、审议和批准学校学生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4、批准任免学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 5、领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 |
2 |
办公室 |
6 |
1.是联系主席团和各部门的桥梁,主要负责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及类会议组织,并做好信息统计和会议记录; 2.撰写校会各项活动策划以及通讯稿,财务管理等,总结并整理与学生会相关的所有资料,做好信息存档工作; 3.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及pu活动的审核以及pu积分的发放; |
3 |
科技实践部 |
5 |
1.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思维与能力,广泛开展具有学术性、创新性的科技实践活动,以赛促练,以赛促学。 2、开展创新竞赛活动后期的评比和公示,以及后期证书的打印。 |
4 |
权益部 |
6 |
1、以维护全校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及时有效地收集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解决。 2、组织开展学校宿舍管理、餐厅意见反馈处理以及“光盘行动”等工作。 |
5 |
文艺部 |
7 |
1、计划、组织、协调学校开展的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如迎新晚会、校园歌手大赛以及校园之星等活动的现场工作。 2.联合协助校会和学院学生会其他部门组织策划各种综合活动; |
6 |
大学生骨干服务队 |
7 |
1、负责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场地布置、音响设备调试以及青年之家场地和资产管理。 2、策划实施一年一度万众期待的“宁医跳蚤市场”等大型活动。 |
7 |
体育部 |
7 |
1.组织策划、承办各项体育赛事以及大型校园体育活动,例如校运会、学校篮球赛、足球赛等等,丰富校园运动文化。 2.在学生会承办的各项体育活动中负责现场布置和组织开展。 3、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计划和实施,了解学生对各类体育活动的意见,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 |
(二)、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人 |
1、全面统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紧密团结各部,抓好学生会内部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协助各部门工作。指导各班班委会开展工作,听取各班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班开展工作和活动; 2、围绕我校研究生中心工作,并结合研究生院的实际情况负责制订学生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将学生会大会讨论同时负责监督工作制度与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 3、与系部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配合系部召开学生座谈会,反映学生的学习、日常生活要求和呼声; 4、按时向书记和学办领导、老师汇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系部反映积极响应传达并贯彻落实党委、团委的有关指示; 5、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定期组织理论学习,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帮助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对学生会的学期学年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并在下一届研代会上做学生会工作报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办公室 |
5人 |
1、负责研究生院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聘请及证书制作、发放工作; 2、负责研究生院物品、材料和档案的整理与保管工作; 3、负责协助承办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负责研究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统筹工作; 4、负责研究生会日常会议的组织与记录,收集各部门信息反馈并提交会议讨论; 5、负责研究生会承办的各项活动的前期准备、会场布置工作; 6、完成研究生会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
3 |
学术科技部 |
6人 |
l、积极倡导勤奋求实的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强化纪律观念,端正学风,调动大家的学习热情, 培养当代大学生求真、务实、争先、创新的学习态度; 3、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学习竞赛, 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将一些好的学习方法受之于广大的学生们; 4、组织开展经济系特色专业比赛,例如会计书法比赛、凭证复算比赛点钞比赛、五笔录入比赛等,提高广大同学的专业素质; 5、收渠和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有助千端正学生的学习目的、 提高学习效果的活动; 6、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加 强与主席团和学生会各部门的沟通合作,职责明确团结协作,教育和引导好本部门各成员严守校纪校规,自觉服务千学生分会工作大局,自觉维护好学生形象。 |
4 |
文体部 |
6人 |
1、主持并带领研究生文体活动的发展; 2、各种文体活动的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 3、组织研究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4、了解同学们对文体活动的不同意见并不断改进文体工作; 5、保持和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和联系。 |
5 |
生活实践部 |
5人 |
1、协助老师为学生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帮助同学解决问题; 2、定期深入到学生宿舍, 收集了解同学反映的情况,及时反馈生活实际问题; 3、发挥督促职能,督促同学文明用餐,督促同学保持学校各个地方的卫生,保护校园环境; 4、定期开展一些有关寝室建设、寝室文化评比的活动,以寝室的清洁卫生、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以及精神风貌、寝室成员文化素养以及身体素质为指标,展开一系列活动; 5、以身作则,带领同学们积极的对待寝室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
6 |
新媒体部 |
5人 |
1、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亲临活动现场,掌握新闻的第一手信息; 2、及时报道宣传生活园区团委的主要特色活动、会议情况及学生思想动态,宣传团委的团建工作,组织策划井实施新闻宣传工作; 3、积极宣传大学生课外在校写作的思想,发现本系的优秀作品,予以 留档投稿; 4、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做好信息采集工作,负责稿件撰写等新闻活动的报道采访工作; 5、充分利用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网络资源,及时更新经济系各项动态; 6、积极配合各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做经好济系团委的宣传工作, 及 时的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
三、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一)宁夏医科大学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李林衡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3/45 |
2 |
武浩楠 |
共青团员 |
中医学院 |
2021级 |
6/32 |
3 |
田彦鑫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1级 |
1/79 |
4 |
马文馨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1/44 |
5 |
林樱榄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2/44 |
6 |
李缘凤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1级 |
1/39 |
7 |
陈锦桐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4/44 |
8 |
王天昊 |
共青团员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15/35 |
9 |
马茹雪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3/44 |
10 |
陈阔阔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1/45 |
11 |
连瑜希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1/39 |
12 |
陆花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3/39 |
13 |
王晶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11/44 |
14 |
李婷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2/44 |
15 |
杨奉源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5/44 |
16 |
李文昊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28/260 |
17 |
董静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1级 |
108/260 |
18 |
吴诗婷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学院 |
2021级 |
6/83 |
19 |
王炫文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20 |
许佳雯 |
共青团员 |
口腔医学院 |
2022级 |
- |
21 |
柳佳妮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22 |
马莺翡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23 |
吕诗阳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24 |
陈颖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2级 |
- |
25 |
于慧雯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26 |
马杨 |
共青团员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27 |
李慧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28 |
马荣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29 |
张钰婷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30 |
王景欣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31 |
丁彩霞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32 |
邓会麟 |
共青团员 |
中医学院 |
2022级 |
- |
33 |
文奕仁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34 |
粟文灯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35 |
马雨涵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 |
36 |
马亦凡 |
共青团员 |
口腔医学院 |
2022级 |
- |
37 |
胡文杰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38 |
程苗苗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39 |
张庭嘉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 |
40 |
郑晨阳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41 |
苏仕斌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 |
42 |
沈凯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 |
- |
43 |
杨阳 |
共青团员 |
检验学院 |
2022级 |
- |
(二)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唐晓梦 |
中共党员 |
药学院 |
2021级 |
- |
否 |
2 |
冯博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否 |
3 |
于红丽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否 |
4 |
闫亚娟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1级 |
- |
否 |
5 |
马琳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1级 |
- |
否 |
6 |
李晴晴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否 |
7 |
马钰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否 |
8 |
马小霞 |
中共党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1级 |
- |
否 |
9 |
雷瑞琛 |
中共党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否 |
10 |
姜文婕 |
中共党员 |
中医学院 |
2021级 |
- |
否 |
11 |
张阳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否 |
12 |
车梦莹 |
共青团员 |
中医药现代化重点研究室 |
2021级 |
- |
否 |
13 |
李思傲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否 |
14 |
官治蓉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2级 |
- |
否 |
15 |
李泽源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否 |
16 |
海浪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 |
否 |
17 |
许多杰 |
共青团员 |
中医学院 |
2022级 |
- |
否 |
18 |
单晓艳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2级 |
- |
否 |
19 |
薛佳慧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0 |
温柔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1 |
陈国庆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2 |
徐传皓 |
中共党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3 |
王宥匀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4 |
马伟平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5 |
颜维松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6 |
聂志倩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7 |
陈国辉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8 |
吕环环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2级 |
- |
否 |
29 |
刘雨鑫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否 |
30 |
温颜锦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2级 |
-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宁夏医科大学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宁夏医科大学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推选方案。
一、选拔条件
(一)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二)遵规守纪,品行端正,自入学以来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组织遴选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学院集中所属学生多数意见后,将征求意见报送至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召开全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和自治区学联审批。
(二)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办法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宁医党发[2020]40号)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推选办法。
一、选拔条件
1.应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2.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感情、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3.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组织遴选
资格审查:校研究生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符合条件者参加选拔。
选拔方式:学校领导老师就研究生会工作与符合条件者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其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问访。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宁夏医科大学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第一条 宁夏医科大学校级学生会主席团人选名单,根据候选条件,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团委审查后,报请学校党委同意,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并提交各代表团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研究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第二条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达到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选举。
第三条 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被选举人得票均超过半数,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投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以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重新选举,差额数按不足名额的10%计算,不足1人的为1人;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代表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第四条 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设计票人8名,其中总计票人1名。由各代表团从到会的不是宁夏医科大学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产生,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后,提交大会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分别从监票人、计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第五条 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代表填写选票时,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对应的方框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对应的方框内画“×”,可以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右侧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在其上方的“符号”栏对应的方框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含另选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必须使用会议配发的黑色中性笔。不得在选票的非填写区填画,不得在选票的填写区涂改,不得折叠选票。选票必须由本人亲自投入票箱,不得由他人代投。投票时必须一张一张地将选票投入票箱。
第六条 选举前,监票人当众开箱检查票箱并加封。投票顺序为: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依次投票,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统计票数,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选票回收情况,确认投票有效后计票。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
第七条 选举以人工计票为正式计票方式。计票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第八条 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九条 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宁夏医科大学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十条 选举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二)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第一条 宁夏医科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宁夏医科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宁夏医科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经学校党委和自治区学联批准,宁夏医科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 3 人组成,提名主席团候选人 3 人,等额选举。
第三条 宁夏医科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由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会、宁夏医科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和各基层组织按德才兼备的原则,反复、充分听取基层 意见,经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择优推选产生,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第四条 大会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大会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所选候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候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所选候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候选人数的选票为废票。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五条 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被选举人得票均超过半数,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投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以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重新选举,差额数按不足名额的10%计算,不足 1 人的为 1 人;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代表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第六条 选举设监票人 3 名,其中总监票人 1 名;设计票人 5 名,其中总计票人 1 名。由各代表团从到会的不是宁夏医科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产生,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后,提交大会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分别从监票人、计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 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第七条 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代表填写选票时,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不做任何标记;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可以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右侧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不做任何标记;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含另选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填写选票必须使用会议配发的黑色中性笔。不得在选票的非填写区填画,不得在选票的填写区涂改,不得折叠选票。选票必须由本人亲自投入票箱,不得由他人代投。投票时必须一张一张地将选票投入票箱。
第八条 选举前,监票人当众开箱检查票箱并加封。投票顺序为: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依次投票,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统计票数,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选票回收情况,确认投票有效后计票。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
第九条 选举以人工计票为正式计票方式。计票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条 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一条 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宁夏医科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十二条 选举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6月10日,宁夏医科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于雁湖校区顺利召开。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姜怡邓,党委常委、副校长史金龙,宁夏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刘帙东,学校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负责人,区内其他兄弟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应邀出席本次会议,160名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大会执行主席海小兰主持开幕式,上午9时,大会在庄严肃穆的国歌中隆重开幕。
开幕式上,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史金龙讲话。他表示,本次大会是在全校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召开的一次高扬理想旗帜、凝聚青春力量的盛会,是全校万名青年学子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事、喜事。
学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秘书长刘河涛致贺辞,自治区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刘帙东致贺辞,银川能源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王冠谌和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会执行主席王慧敏分别代表兄弟院校致贺辞。
大会审议通过了单宇栋同学代表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作的“勇于自我革命,服务同学成长,为建设西部一流、国内知名、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贡献青春力量”工作报告,李聪同学代表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
在分团讨论中,代表们认真学习领导讲话精神,对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对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生活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和主席团。李林衡、武浩楠、林樱榄、马文馨、田彦鑫5名学生当选为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唐晓梦、冯博、于红丽3名研究生当选为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6月9日17时,大会召开预备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大会筹备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主席团名单(草案)、大会议程(草案)等。
宣传报道链接: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由研究生院、各学院和社团联合会根据分配名额,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呈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1.各选举单位严格遵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各选举单位经充分酝酿讨论后,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推选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将人选名册(附件3)报送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
3.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各学院按照代表名额和当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学院内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后,经过充分酝酿讨论之后,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本单位参加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与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报本单位党组织审批。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关于推动学联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学生会“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拟建立中期述职评议制度和以服务与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坚决防范功利化等问题,力求从严治会。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由学生代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组成。
第四条 述职评议一年两次,时间一般在秋冬学期末以及春夏学期末。
第五条述职评议在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章、客观公正、民众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述职评议内容
第六条 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评议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二) 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 学习情况。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 工作成效。在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方面服务同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与《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三章 述职评议程序
第七条 述职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一)书面述职。述职人需提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从研究生会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二)现场述职。述职人向述职评议大会现场述职汇报,现场述职要密切结合学生会职能定位,应重点突出、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欧洲杯在线买球平台的解决方案。
第八条 述职评议大会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述职评议打分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第四章 评议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第十条 评议会学生代表由各学院推荐的普通同学担任。
第五章 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一条 述职评议会对评议对象的述职内容综合评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总分60分至79分,评定为“合格”;总分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对评议结果为“不合格”、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工作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要予以劝退、免职。
第十三条 在参与评奖评优、测试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第十四条 所有评议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归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宁夏医科大学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刘河涛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刘河涛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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